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2008年知识产权宣传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副省级城市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工作示范城市、示范创建市、试点城市知识产权局:

      现将《2008年知识产权宣传工作要点》印发,请根据此要点,制定本地区今年的宣传工作计划。

      特此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二○○八年二月十八日

      2008年知识产权宣传工作要点

      2008年,是对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具有深远意义的一年。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提出"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标志着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开始进入新的历史时期。2008年,又是改革开放30周年。在过去的30年里,知识产权事业从无到有,发展壮大。在这样一个背景下,知识产权宣传工作要求真务实,锐意进取,抓住时机,把握导向,整合资源,创新方法,强化手段,拓宽领域,加大力度,进一步提高整体水平,努力开创新局面。

      一、确定2008年为"知识产权战略宣传年"

      党的十七大提出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把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放在关系国家发展的重要战略地位。因而,宣传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重要意义已成为今后一段时期的主要工作任务。为此,将2008年确定为"知识产权战略宣传年"。

      知识产权制度是实现国家经济技术社会发展战略的制度保障,是提高国家竞争力的手段和措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通过确立合理的政策目标和科学的价值取向,根据我国国情,恰当地设计和配置有关制度资源,为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提供良好的制度环境支撑,使知识产权事业切实成为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动力。

      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有利于调动运用知识产权制度的积极性,有利于提升我国自主创新能力和知识产权创造、应用能力,有利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有利于提高我国国际竞争力,有利于加快建设规范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实现和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二、总体要求、宣传目标和着力点

      (一)总体要求

      2008年知识产权宣传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和建设创新型国家这一目标,结合对改革开放30年的回顾和思考,以知识产权战略实施为着力点,全面推进知识产权文化建 设。

      (二)宣传目标

      结合改革开放30年的成功经验,特别是知识产权制度对推动我国经济发展所发挥的积极作用,在广泛开展知识产权宣传普及的基础上,大力宣传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将对我国科学技术和经济社会发展产生的积极影响,在全社会营造"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的良好文化氛围,全面推动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贯彻落实。

      (三)着力点

      知识产权的宣传普及是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基础性工作。

      第一,积极营造知识产权文化氛围。知识产权宣传普及的过程也是一个营造知识产权文化的过程。要加强知识产权的宣传普及工作,从而提升全社会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使社会公众对知识产权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有一个正确的认识,在全社会形成"对自主创新积极鼓励、对他人知识产权充分尊重、对侵犯知识产权行为严加惩罚"的有利于科技创新的良好社会氛围。

      第二,不断提高全社会自主创新和自主知识产权创造能力。通过开展多形式、多渠道的知识产权教育和培训活动,大力开展贯穿自主创新和知识产权创造意识与能力的教育,形成不同层次、各有侧重、特色鲜明、针对性强的知识产权社会培训模式。促进社会公众主动学习和了解知识产权的有关知识,提高全民的创新意识和能力,为创新活动的深入开展提供强大的智力资源和保障。

      第三,开展形式多样的战略宣传活动。面向领导干部、企业管理人员、科研人员、高校学生、青少年儿童和社会公众举办不同层次和内容的知识竞赛、征文活动、研讨会、文艺演出等;制作公益广告,并利用报刊、电视、广播、互联网等各种媒体,在全社会开展知识产权战略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尊重知识、崇尚创新的良好社会氛围,提高全社会的知识产权意识。

      三、宣传工作要点

      (一)借助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出台及实施的有利时机,策划筹备知识产权战略宣传普及活动,在全社会营造有利于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的文化氛围

      要抓住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出台的契机,重点宣传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重要意义。要深刻阐述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是增强我国综合国力、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是当前我国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是积极应对知识产权国际规则变革挑战、维护我国家利益和经济安全的紧迫任务。要通过举办大型战略知识普及宣传活动、举办各类讲座和培训班、新闻采访报道、编发印刷品、刊登专栏、专版等各种形式的活动,面向各级领导、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社会公众做好有关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重要意义的宣传,在全社会营造有利于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的良好氛围。

      (二)以"中国改革开放30年"为契机,联合相关部委,宣传知识产权对中国经济发展的积极推动作用

      2008年是我国改革开放的第30个年头。可以说,中国的知识产权事业正是伴随改革开放这一基本国策应运而生,并乘改革开放浪潮高歌猛进,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而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之所以能够成功地大量引进外资和先进技术,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我们建立并施行了知识产权制度,为经济技术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律保护环境。中国知识产权事业近30年的发展,恰好成为中国改革开放30年的缩影,要充分利用这一契机,精心策划选题和宣传报道形式,通过举办论坛、研讨会、媒体集中宣传报道等大型活动,大力宣传知识产权对中国经济发展的积极推动作用。

    

      (三)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为契机,精心策划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进一步推进我国知识产权文化建设

      要充分利用"4?26世界知识产权日"这一有利时机,将知识产权宣传普及工作推向高潮,推进知识产权文化建设,同时也为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世界知识产权日是全世界知识创造者和知识产权工作者的节日,也是在全社会开展各种宣传活动的有利时机。要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精心策划、组织好各地"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宣传活动。加强与中央电视台以及有关部门合作,把"4?26世界知识产权日"期间的活动办出特色。同时,联合有关部委认真做好"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的各项活动。

      (四)做好全国各地对于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新闻报道,以及战略实施优秀典型事迹的评选报道活动,积极推动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

      2008年的宣传工作以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为主线,在全社会全面、深入、广泛的展开。要做好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知识产权战略的新闻宣传报道工作,配合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联合中央、地方主流媒体深入典型地区、企业,开展采访调研活动。要积极开展知识产权战略优秀事迹、先进单位、成功经验的典型宣传报道工作。在全社会宣传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产生的积极影响,进一步推动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工作。

      (五)积极开展以奥运知识 产权为题材的系列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树立我国知识产权良好形象

      借助北京举办奥运会的有利时机,面向国际社会着力宣传我国知识产权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制作策划以奥运知识产权为题材的宣传片以及其他宣传资料。面向社会公众开展奥运知识产权法制宣传教育,使全社会了解奥运知识产权、尊重奥运知识产权,并真正参与到奥运知识产权的维权行动中。联合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奥运知识产权大型城市宣传活动,对外展示我国知识产权良好的国际形象。

      (六)加强新闻发布会和媒体舆情监督工作的开展,及时准确地掌握媒体报道动态,并积极引导媒体专业化报道

      要进一步做好新闻发布工作,及时、准确、全面的传递我国知识产权工作的最新进展,进一步推进知识产权政务公开。要精心安排、组织策划每一场新闻发布会,努力提高发布会的针对性、时效性、权威性和宣传效果。同时,努力做好新闻发布会的评估工作,使知识产权新闻发布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和专业化。

      要进一步加强对国内外的舆情收集与分析工作,及时、准确地掌握国内外媒体对我国知识产权工作的新闻报道,及时了解当前的国内外知识产权新闻热点,供领导决策参考。进一步加强对社会舆情的跟踪和有效监督,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努力提高我国知识产权领域新闻报道的水平和质量。

      (七)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局系统政府网站、报社和杂志社的宣传功能,完善知识产权宣传平台,提高整体宣传效果

      要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局系统政府网站建设工作,利用这一便捷的宣传窗口及时、准确、快速地传递知识产权的最新工作动态。网站建设要围绕整个知识产权事业的中心工作开展,重点做好知识产权政策信息和服务信息的传播工作。要不断丰富网上内容,创新表现形式,提高信息质量,增强对社会公众的吸引力和影响力。

      要进一步整合宣传资源,完善全国知识产权局系统新闻宣传平台,发挥网站、报纸、杂志、影视等媒体的各自优势,提高整体宣传效果。要加强对知识产权局系统新闻媒体的管理,明确网站、报纸、杂志、影视等各宣传窗口的职能,加强统筹安排,统一管理、统一口径,使其在引导社会舆论、唱好唱响知识产权文化建设主旋律过程中发挥积极作用。

      (八)进一步加强与社会媒体的联系与合作,拓宽对外宣传渠道,提高知识产权的社会影响力,提升我国在知识产权领域的国际形象

      要进一步加强与中央和地方主流媒体的 交流与合作,积极营造有利于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的舆论氛围。通过召开媒体记者座谈会、通气会等方式,及时与媒体沟通有关知识产权工作的宣传重点。同时,要根据不同媒体的特点,精心策划、组织各种采访、报道活动,通过开设知识产权战略专栏、专访、专版以及开展战略实施典型报道、案例报道、现场报道等各种形式的活动,积极引导社会舆论。要加强对媒体记者、编辑的培训工作,并在媒体中培养更多熟悉、擅长知识产权新闻报道的记者、编辑,提高媒体对知识产权新闻报道的质量、水平和力度。

      在对外宣传方面,要进一步拓宽宣传渠道,利用知识产权战略出台、"4?26世界知识产权日"、2008年北京奥运会等有利时机,面向国际社会重点介绍我国政府在知识产权领域所做出的不懈努力和取得的巨大成就,积极引导国际社会客观、公正、历史地看待中国知识产权事业的发展。要积极发挥《中国知识产权报》双语周刊、我局政府网站(英文版)、《中国日报》知识产权周刊以及各种外宣品的宣传作用,扩大我国在知识产权领域的对外影响。通过开展以"尊重、合作、共赢"为特色的文化交流,为构建和谐世界做出贡献。

      (九)充分借助各种社会资源,创新宣传形式和内容,努力打造有影响力的知识产权品牌宣传活动

      做好知识产权宣传工作要充分借助社会力量。要利用各种资源,敢于创新,精心打造一批有影响力的知识产权品牌宣传活动,以此推动知识产权文化建设。要根据不同的社会对象,分层次、有重点地开展多种形式的知识产权宣传活动。特别是要积极策划、组织开展一些有针对性的、群众喜闻乐见的、能够产生较大社会影响的活动,创出品牌,造出声势。

      要精心策划、组织"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开放日,使其成为向全社会展示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重要窗口。要精心筹备,精细策划,继续做好"第四届巾帼发明家评选活动"等已经在社会上有相当影响的活动,在全社会营造一种热爱发明创造、崇尚创新的良好氛围。

    

      (十)进一步加强对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工作的规划和部署,加强宣传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整体宣传水平

      要加强对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工作的统一规划部署,实现上下联动,走好走活全国知识产权宣传"一盘棋"。要把整个知识产权系统对宣传工作的思想认识和工作热情,统一到共同建设知识产权文化的轨道上来,统一到为知识产权战略的全面实施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上来。各地知识产权局要制定、部署具有地方 特色、突出知识产权战略的宣传计划,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知识产权宣传活动。在实施重大宣传活动过程中,国家知识产权局和地方知识产权局要统一协调、相互配合、造出声势。

      要重视和加强全国知识产权系统宣传队伍建设,加大对宣传工作者的培训力度,提高宣传工作整体水平。各级知识产权部门的领导要把本部门的宣传队伍建设作为一项长期、重要的工作来抓。要针对新形势下对知识产权宣传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开展形式多样、内容实用的业务培训,切实提高宣传工作者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要努力在全国知识产权系统培养一支爱岗敬业、业务素质高的宣传队伍,一支活跃在全国各地知识产权宣传战线上置身于知识产权文化建设、充满活力的战斗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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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4年07月01日  所属分类:法律法规